五十年代初,大量非法入境者從中國大陸湧入香港,寮屋數量激增。在擠迫又簡陋的惡劣居住環境下,火警頻生。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在聖誕夜不幸發生大火,超過五萬名居民一夜間家園盡毀。為安置無家可歸的災民,香港的公營房屋發展揭開了序幕。
1954年,政府斥資興建多層徙置大廈,並設立徙置事務專員一職,統籌其事;八幢六層高的「第一型」徙置大廈在石硤尾落成(圖),安置火災災民。同年,政府成立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以興建廉租屋,為中下收入家庭提供居所。
此後,政府展開有系統的徙置計劃。1957年,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首個廉租屋邨——北角邨誔生。1961年,政府正式推出「廉租屋計劃」,提供比徙置大廈質量較佳的租住房屋。
隨著公營房屋的演化及時代的發展,政府在1972年宣布「十年建屋計劃」,並於1973年將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重組,成立了房屋委員會,負責統籌規劃、興建和管理公營房屋。又將徙置事務處和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處合併成為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
經過多年的努力,截至2015年第四季,在香港248萬個住戶中,有77萬戶是居住在公屋出租屋邨的居民。若果再加上38萬戶居住在資助出售房屋(例如居者有其屋、租者置其屋和夾心階層住屋)的住戶,香港有46%的住戶,安居在公營房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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