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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1:11:00

23條諮詢反映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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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早前完成諮詢。(資料圖片)

《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在上星期三(2月28日)結束。翌日(29日), 保安局公布,在公眾諮詢期間一共收到 13,147 份意見,當中有 12,969 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全體立法會議員、全體區議會議員、各大社團商會都表態表持,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也遞交了意見書,他們支持立法並表達了專業意見。持反對意見的則有 93 份,當中有超過 10 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潛逃外國的人」。結論是23條立法有壓倒性(99%)民意支持,結果是鼓舞的,也符合社會各界的預期。值得留意的是,有傳媒報導一名被控煽動顛覆國家罪正被覊押的人也在獄中寫了意見書,提交保安局,由此可見,任何人,不論支持或反對立法,都能夠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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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方面,老牌「狙擊手」英、美兩國對23條立法説三道四當然是意料之內。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於當地周三(28日)發表聲明,指諮詢文件建議的「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罪」的定義,可以令人因恐懼被拘禁,而使異見消聲;而英國外相卡梅倫則質疑,建議的立法內容未有履行《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人權公約中保障人權和自由的義務。卡梅倫亦指諮詢文件內的「國家秘密」和「境外勢力」的定義模糊,可能窒礙言論及新聞自由,影響正常合法領事活動。這些批評是非不分,指鹿為馬,無視他們自己國家的國家安全法既狠且辣的事實。

人人皆知,維護國家安全在全世界各國都是頭等大事,當中又以美英為首的西方國家制訂的法律最辣。單看看美英兩國,在過去二十年間已多次修訂多條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例如英國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聲稱為了防範各種潛在威脅和挑戰,立法對外國企業(相信主要是針對中國)在英國投資施加限制;而美國更用立法或行政命令手段,任意制裁外國政府、官員、公司和個人。

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騷亂,2019年的反修例黑暴,已令港人深刻體會到維護國家安全的迫切性。雖然中央政府替我們制訂了《香港國安法》,止暴制亂,恢復了公共秩序,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威脅與風險仍然非常嚴竣。今天特區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不單有針對性,更有前瞻性,而對比西方國家的同類法律,建議其實相當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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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諮詢期收到逾99%意見支持立法,充分反映民心所向,令我們的底氣更充足,政府要開足馬力,研究收集來的意見,吸納當中有建設性的,可行的,使23條立法工作更仔細更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