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發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政府及坊間近日先後出現了「貨櫃屋」、「合法劏房」和「大學生首置上車盤」等協助基層及年青一代居住問題的建議。正所謂歷史無限loop,當中政府倡建的「貨櫃屋」,令人想起一段香港戰後歷史。
《城市日記》作者黎穎詩近日於社區放映她拍製的口述歷史紀錄片《勵德年記》,片中年過百歲的60年代工務司鄔勵德(Michael Wright)所憶述的「包寧平房」,可算是第一代的大型政府臨時房屋項目。
1949年國共內戰結束,數十萬計的難民湧進香港。那時政府沒有收容難民的房屋政策,而難民只能在港九山邊搭建簡陋的木屋居住。1953年的平安夜,石硤尾木屋區大火,一夜間燒毀了58,000人的居所。
面對災民流離失所,政府迅速在原地興建臨時房屋,以當時的工務局局長包寧命名,稱為「包寧平房」(Bowring Bungalows)。這些平房每單位大約只有10呎乘15呎,供3至4人居住,居民亦要共用廚廁,但入住「包寧」總叫有瓦遮頭。
由於這些由磚、石屎和瓦通頂砌建的房屋只有兩層,不用打樁,工人以平均十三天建成一座的速度,興建了二百餘座「包寧平房」, 於1954年七月便完工,提供8,000個單位給災民居住。
與此同時,政府開始正視長期安置災民的問題,決定興建七層高的石硤尾邨「徙置大廈」,而今天改建成青年旅舍的美荷樓,就是當年香港第一代公共屋邨的「遺蹟」。
由「徙置大廈」到新市鎮的大型公共屋邨,到為加快流轉及製造置業階梯而出現的居屋,石硤尾大火可算是政府對公營房屋態度轉變的轉捩點。
今日政府提出興建的「貨櫃屋」,概念雖好,但無論擬建數量、選址、租金及當中牽涉土地的性質,都引來了不少爭議。更重要的是,「貨櫃屋」建議背後並沒有一套能結構性解決住屋問題的政策。
2017年的「貨櫃屋」與1953年石硤尾大火後的「包寧平房」相比,像是欠奉規劃,連50年代的水平也比不上,究竟這是進步還是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