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會上有不少關於延長退休年齡的討論。但事實上,本港只有絕少行業有法定年齡上限,保安員就是一例。
負責物業保安工作的乙類保安員,現時年齡上限為65歲。保安員擔當協助防止和偵查罪行的重要角色。當局藉年齡限制,確保從業員有一定的體力及警覺性,實有其必要。
這限制自1994年訂立以來,本港人口狀況亦經歷很大變化。當年,男性平均壽命為75歲,女性為81歲。時至今日,男女平均壽命已分別延至80歲及86歲。
人口老化帶來問題,也帶來機遇。不少人年過六旬,仍然精力充沛,有能力繼續服務社會。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去年曾處理一宗個案:一個低密度屋苑聘用了一位退休警員為保安,他雖然年近65歲,仍然壯健靈活,而且處事幹練,深得住客讚賞。奈何退休年齡逼近,屋苑遂向委員會要求酌情處理。委員會礙於條文所限,最終拒絕了要求。
在人口政策的推動下,委員會最近建議把乙類保安員年齡上限延至70歲,但要求65歲以上者,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確保體能可勝任工作。這樣做,既可釋放勞動力,又保持了業界服務質素,惟建議須取得立法會的同意,方可落實。
人到暮年,有人會選擇退下來;但也有人想暫不言休,繼續貢獻社會。延長保安員退休年齡,可為相關人士提供多一個選擇。我希望建議早日獲立法會通過。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