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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06:00:00

交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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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初,我認識了一位言行率直、大情大性的同學。就在剛相識那天,我們一起去逛書店。記得當日一本數千円的心理學書,她沒多想就買下來要送給我,熱情和慷慨得令人有點嚇傻了眼。我當然不敢無端接受厚禮,遂婉拒好意。沒料到她說條件是我將來成為心理學家後,必須做她的「心理顧問」,替她排難解困。想著讀心理學也是為了助人自助,何樂而不為?而我一直深信,朋友之道就在於take & give,便欣然接受這個交換條件。

最近,她為一些交友問題苦惱,於是向我傾訴。原來她幾次與某新相識友人購物時,都主動替對方支付小數目,然而一次她沒有零錢,沒想到竟遭對方一口拒絕替自己付個尾數。這件事令她非常介懷,同時卻感到愧疚和困惑,覺得自己之所以介意,定是因為本身斤斤計較,對朋友並非真正慷慨。事實上,我知道她的介意跟慷慨與否無關。1993年,心理學家Clark和Mills做過這方面的研究,他們把新朋友之間依「公平理論」進行的利益互動稱為交換關係(exchange relationships)。研究顯示,人在交換關係中對彼此的貢獻多寡非常在意,當認為己方收穫少於付出,便覺得吃虧。以這位朋友的情況來看,她們正是處於「交換關係」的交往階段當中。即雙方仍在觀察期,會不自覺地注意對方在關係中作出甚麼貢獻,衡量對方是否值得進一步深交。

故此可以說,為新相識朋友付出比自己少而介懷,乃屬正常現象,大可不必感到內疚。有時我們對「回報」的要求,並非金錢或物質,而只不過是一個認同的眼神,或一句關心說話而已。

留日心理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