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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06:00:00

何不「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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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至截稿前,仍有太多題目應該寫,包括「安心之亂」,亦有違法佔中案判刑,又有逃犯條例等等……不過,三個題目在社會上都引起爭論,就是無論開口幫那一方,都總會被罵。無論你幫安、心、馬明或的士司機,都總會受到批評,甚至是替秀文不值,也會有人說三道四。忽發奇想,將幾件事「混」在一起談,或許會對不同的人,喚醒不同的啟發。
 

原本反對「引渡條例」的人,或許會問:「能否從洛杉磯『引渡』疑似犯了煽惑的人返港?」;反對佔領的人,或許希望佔領紅館幾日,支持受了傷的秀文;許先生縱使被稱為被煽惑,但有些人卻認為他跟非法佔中發起人一樣,最好坐足16個月,且要永久守行為……的確,有時候將不同事情「混」在一起,以多角度想一想,會看到事件更多荒謬的地方。

儘管嘗試將兩件事「混」來看看,大家會否有更深體會:第一件,有人認為這幾位發起人是英雄,但當他們在台上向大群年輕人宣布佔中啟動之時,他們的孩子有否參與?他們有沒有鼓勵自己子女參與佔中,對於一些受「啟發」參與往後暴動而被捕的年輕人和他們的家長,這幾位又是否真的英雄?

若按照這種邏輯,當我們批評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舉動」時,「混」在以下第二件事,是否也應該維持同樣的思維模式:

一些高官賢達,常叫大眾對香港教育有信心,要做好「國教」,鼓勵年輕人北上發展,卻將自己子女全送往外國接受別國的「國教」,他們的說話還有公信力和可信嗎?

這個世代,無論是那一派,都充斥著只顧投機,沒有理念的人,他們不喜歡將事情「混」為一談,不喜歡談邏輯,全因每件事都有其獨有的利益,你做是錯事,自己做則是好事;同一件衣服,穿上你身是黑色,但穿上自己身上則是白色……沒有中間,沒有中和,沒有換轉角度,面對這些,我只能說這世代不屬於我,這種不需用腦的邏輯和討論,我亦只能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