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國家網信辦發布《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指南》)以加強下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提出把「青少年模式」全面升級到「未成年人模式」,除了繼續覆蓋手機應用程式(App),還擴大範圍至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商店,營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在移動智能終端一鍵啟動未成年人模式後,應用程序、應用程序分發平台應自動切換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應用程序分發平台之間應提供必要接口和數據共享,做到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及家長監督管理等功能。
《指南》也提出多項功能限制要求例如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並應採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產品和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另外,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設置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網絡社區、群組、話題。網絡遊戲的防沉迷要求、線上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絡遊戲鏈接,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對網絡沉溺愈見普遍的今天,筆者認為《指南》顯示國家關注青少年的資訊素養及使用習慣。筆者始終認為遊戲及視頻平台對未成年使用者有道德責任,不應利用未成年人欠自制及認知能力,去變成自己的「賺錢工具」,希望有關業界也有相關自覺。
隔周二刊出 作者為廣東省婦聯執委、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副秘書長黃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