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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06:00:00

偶像勿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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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行業雖然不是娛樂記者,但總會有機會跟藝人、歌手、明星接觸。記得初入行要做個有關長距離戀愛的專題,我就第一次主動提出要做一個人物訪問,對象就是我仰慕已久的一位電台DJ,皆因當時他正跟一位外地樂手談戀愛。為了做好這個訪問,我和上司都一同到電台拜候這DJ,約好了訪問和攝影的時間,我又花了不少心思找道具、跟攝影師度好拍攝方法,又跟上司研究訪問方向等等……結果訪問當日,DJ no show;致電到電台,其秘書說:「他很久以前已攞假跟情人去日本看演唱會。」他.原.來.根.本.一.早.耍.我.們!

跟上司說這件事,他施施然說:「條友出咗名係放飛機啦……」原來連上司都耍我!不過,我很感謝有這樣的一個經歷,令我明白不少藝人是偽人,如果你有喜歡的偶像,就記住不可以跟他/她有工作上的接觸。

說到人前人後兩樣,有一對銀壇夫妻也的確令我開眼界:兩人人前是對恩愛合拍,有義氣又樂於助人的一對,不過私底下的一些行為就令跟他們合作的人甚為尷尬。我當日是負責訪問太太,特地找了一家高級精品店,希望令拍攝效果更好。店方一早就講明不可以在店內的後台、廁所吸煙,「我哋有好多布料製品,吸咗煙味會好難清理。」誰知這位太太煙癮甚大,一時忍不住就在廁所吞雲吐霧,一身煙味的走出來……但太太竟然碌大眼睛說沒有,氣得大家敢怒而不敢言。

到訪問做到一半老公到場探班,已經跟嚷着要叫外賣吃午飯……fine,雜誌社承諾請外賣,我也不阻止他「有大食大」掃餐牌,但最後除了飯菜,外賣裡還包括兩條香煙,我們一班工作人員都看傻了眼!老公接了兩條香煙之後bye bye都不講就離開……我和攝影師對望,不約而同輕嘆:「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