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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06:00:00

共享太空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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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兩個字越來越流行,繼共享單車,更出現共享食堂。恕我愚昧,我對現時共享的概念依然有點摸不著頭腦。


近日其中一個大型的共享項目都應該是共享房屋,有私人發展商和社會服務機構同時推出不同模式的共享房屋,但實際意義卻有很大差別。


最大的差別在於其社會責任。私人發展的共享房屋項目著重於新潮的裝修,走年輕人喜愛的文青風。但仔細看,就會發現居住環境實質並沒有多大改善,太空艙般的睡室,根本上沒有私人活動空間可言。


相反,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出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圖、資料圖片)並沒有很好的裝飾,租客仍然有機會需要共用單位內的公共空間,但每個家庭都有尚算舒適合理的私人空間。


基本住屋權利並不只是一張床,而是一個令人生活得安全和有尊嚴的空間。除了有瓦遮頭,住屋權利包括適當的空間和私隱保障;有法律保障租售房屋而因此可以免於強行逼遷和其他恐懼;市民能夠有能力負擔而不至於生活上其他需要受到影響;生活環境應有足夠的社會服務和支援,如學校和醫療設施;更應用適當的交通設施讓市民免於與外界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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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只是基本住屋權利,可惜這些權利於香港卻變成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