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到美國國會的亂象,跟香港2019年時一模一樣,身邊很多朋友都表示有很多問題,不問不快!
1.說暴力令人成長的那位,是否應出來表揚這些在美國的手足年輕人?
2.當日到美國遊說制裁香港那幾位,連美國的選舉舞弊也能忍氣吞聲嗎?
3.美國已就暴亂進行大搜捕,香港的進度是否比美國慢呢?
4.如出一轍的畫面,到底是美國的手足有辦煮碗,抑或編劇同出自一手?
5.美國那位死者只是爬進去已被擊斃,香港的暴徒放火私了襲警樣樣做盡,竟被法官讚揚,是否合理?
6.為甚麼不見一大群記者們站在警方前?難道是美國的記者不夠「專業」?
7.那些鼓動香港年輕人暴亂的人,如果有家人在美國,有否鼓動他們到國會助陣呢?
8.當日挑釁警察、侮辱警察的人,是否認為美國這「乾爹」的警察是比較克制?
9.著草到了歐美的那幾位,有沒有一刻想過衝入美國國會,體現你們的「手足」情深呢?
10.說暴亂是美麗風景線的那位,有沒有一絲悔疚當日的一句「現眼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