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幾個月,又再發生沙井工業意外,同樣失去了兩條寶貴性命。這是誰的錯?又是惋惜、責成、調查……又是無人負責?
這是甚麼部門負責的工程?這又是甚麼部門掌管的事?為甚麼容許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意外?為甚麼合約沒有落沙井的安排,但卻有4個工作人員走進沙井?是人為問題?是合約問題?是監管問題?抑或是有人見到問題卻視而不見?這必須要一個確切的交代。
近日經常聽到的一句說話是拼經濟拼發展,我在想,在經濟發展後,真正體會到的有幾多人呢?包括300萬打工仔女嗎?看看這接二連三的工業意外,香港打工仔女不單沒有生活尊嚴,連生存尊嚴亦被打壓。
見微知著,相關部門有幾關懷勞工的安全及其他勞工問題?這不是從做了多少場職安健活動來看,而是從有幾多宗勞工意外來看,也從意外後當局有沒有吸收教訓來看……看到接二連三的意外,答案很明顯了!
見到廿多、三十多歲的年輕工人白白犧牲生命,心裡悲傷外,並產生不安、憤怒,這種不安、憤怒是會累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