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據一名圈中人報料,一名被冠上《成龍嫂》的台灣女星李庭來港發展,與她一同來港的經理人表示,如果付得起交際金,李庭是可以賣的,即係話有價有市。
為何李庭被冠上龍嫂的稱號,也是基於台灣壹週刊的炒作所致,事緣台壹的娛樂記者與李庭夾新聞,李庭籍詞約了大哥成龍到台灣一間酒店的大堂見面,兩人禮貌地說了些事,成龍就離去了,但在大堂逗留的片刻就被台灣壹週刊偷拍了,經台灣傳媒多方炒作後,李庭就赫然變成了成龍嫂,從此身價十倍。
當年李庭只是台灣的四、五線小星,當然很樂意地借成龍過橋,並乘勢來香港找客戶,搵老細,約飯局。
由於經理人擺明車馬揾客,我旗下狗仔隊負責人覺得機不可失,可以放蛇做一個完整的女星賣淫故事。
經接觸後,對方最終索價五萬元作為肉金,並要在酒店交易。
但在挑選放蛇人員時卻是困難重重,找了二三十個人都是耍手擰頭,因為我方要求放蛇人員是需要與女星上床的,而且在過程中需要偷拍,這樣才能做到斷正的效果以免被人倒打一把。
雖然我們說在床上的動作和相貌在出街時都會打格仔,但還是被拒,最終才找到一名帶妓女的馬伕放蛇。
由於我方需要在酒店範圍內設置偷拍器,所以必須要在我們指定的酒店來交易,而對方經理人可能是新手,不虞有詐亦答應了。
行動前一日,狗仔隊已在尖沙咀一間五星級酒店租住了兩間相連的房間,一間用作陽台,另一間則用作遙控偷拍的場所。
在陽台內已經安排了兩部偷拍器,其中一部是手動的,另一部是遙控的,設置了高角度和近距離,遙控的是透過無線控制在隔壁房間作為錄制指揮中心。
行動當晚我方的接頭人和李庭的經理人,相約在酒店大堂的咖啡室交易,先付了五萬現金,然後告訴了房間號叫李庭上房,過程都被偷拍下來,房間內的情況就交給針孔鏡頭了。
放蛇人員早在房間內等候,並開啟了放在高處的一個隱閉式錄影機,而遙控的針孔機則放在他的一個男裝手提包內,放在床頭櫃位置。
當雙方洗浴完畢後,問題卻來了,甚麼問題?是燈光的問題,在雙方準備行事前,李庭卻將床頭燈關掉了,在旁邊房間的工作人員,一看遙控鏡頭大叫不妙,只見一團黑甚麼都拍不到,於是馬上致電放蛇人員手提電話,叫他將床頭燈重新亮著,但李庭反對又關上了,如是者亮了又關,關了又亮,李庭終於妥協了。
但放蛇人員可能心理壓力太大,10多秒就完事了,但任務也總算完成了。
這個故事出街後週刊的銷量爆燈,因為女星賣淫雖然有很多人說過,但都沒有真真正正的圖文並茂過。所以說放蛇是必須的,並不是想販賣甚麼色情而是要人贓並獲。
當然李庭在返回台灣後否認賣淫,並以不同的藉口來反駁,但我們整個過程都做到滴水不漏,她已經沒有任何反駁的餘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