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周日(5月15日)是「國際家庭日」。聯合國在1993年將這天訂定為「國際家庭日」,旨在提高公眾對有關家庭事宜的關注,讓公眾更為明白因社會、經濟及人口發展對家庭造成的影響。提到家庭,與反歧視條例有最密切關係的莫過於《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於1997年在香港正式生效,今年剛好是此條例實施的第25個年頭。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如基於另一人的家庭崗位而作出歧視行為,即屬違法。「家庭崗位」指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直系家庭成員」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與該人有關的任何人。條例的保障範疇包括:僱傭、教育、貨品/服務/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管理等等。
新冠疫情令香港家庭飽受沖擊,日常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對有家庭責任的照顧者打擊更大。在職家長一向要兼顧工作與家庭,承受不少壓力,疫情更令他們百上加斤,不但要應付子女因停課或上網課帶來的不便,工作上也要接受疫情帶來的「新常態」。在家工作令工作時間和家庭時間變得模糊,通訊的方便卻往往令僱員在非工作時間也在處理公務,工作壓力亦隨之增加。要照顧殘疾人士和長者的話,也不時因為醫療及社會服務暫停而受影響。因託管服務暫停,有照顧者需長時間困在家中獨力照顧殘疾家人,亦有人需出外購買生活必需品而無奈地獨留家中的殘疾人士及長者在家,心理壓力委實沉重。
早前有非政府組織就疫情下婦女就業及照顧情況進行了研究。調查發現近半婦女在疫情下失業,亦有基層婦女因社區託管機構暫停服務,需要留家照顧子女而辭去工作。調查又指,有逾九成受訪者指要承受巨大壓力,尤其在處理子女情緒、跟進功課和溫習,以及協助子女上網課等。婦女因照顧子女而長期承受壓力容易誘發負面情緒,出現失眠、情緒低落、抑鬱,帶來精神及情緒困擾。團體促請當局制訂兒童照顧者政策及立法制定家庭友善政策,包括增加託兒服務的資助名額、實施彈性上班時間、設立法定照顧子女假期等等。
平機會理解不少僱員要負起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一直不遺餘力提倡家庭友善措施。除了提供產假和侍產假外,平機會更實施了彈性上班時間及1/4天的年假安排,讓員工可以更靈活調配工作時間及年假,兼顧事業與家庭。
家庭是社會的基石,家庭和睦有助社會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要令家庭和睦,照顧者必先要照顧好自己的情緒,處理好自己的壓力,才能有能力和空間去照顧家人。我期望有更多僱主能理解和體恤有家庭責任的僱員,在不影響工作效率的情況下,推出更多既能方便他們又能配合企業實際運作的家庭友善措施,讓有家庭崗位的僱員,包括要看顧子女、長者、殘疾人士的照顧者等,可以舒緩壓力,能夠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