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_webp/public/2025-02/16-1_0.jpg.webp?itok=eHLcfg8I×tamp=1738885429)
審視優化香港人口販運法律迫在眉睫
十年前,在一個國際婦女組織的會議上,人口販運問題被提及。那時,香港尚未出現類似情況,可誰能想到,如今人口販運個案已悄然在香港出現,威脅市民生命安全。面對這一現象,雖然香港政府已積極開展營救受害人的工作,但我們仍需深入思考:如何防止人口販運進一步蔓延?香港在這方面的法律是否完備?能否切實起到遏制作用?
人口販運堪稱現代版的奴隸制,它是指通過威脅、欺騙、誘拐等惡劣手段,以招募、轉移、接收等方式,對他人實施剝削、強迫勞動等行為。在國際上,人口販運有著明確清晰的定義。
然而,香港目前並沒有一部專門針對人口販運的綜合性法律,主要依靠《刑事罪行條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入境條例》、《僱傭條例》,以及其他涉及意圖販賣而強行帶走及禁錮、欺詐、勒索等行為的法律來應對人口販運問題。現行法律大多側重於打擊色情活動、在香港本地發生的拐帶和禁錮行為,以及聘用黑工等情況。但對於層出不窮的欺騙和訛騙行徑,尤其是涉及與境外組織勾結的人口販運活動,現行法律缺乏針對性,並且近年來也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完善。
在這方面,其他地區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鑑。許多地方在法律中對人口販運行為的定義更為寬泛,將一系列相關行為納入其中,涵蓋安排、組織、教唆、協助人員進出境,接收、培訓、安排交通、隱藏被販運人員,以及接受人口販運的資金收益等。法律還明確規定,即便受害人曾同意旅行安排,或者最終未被安排進出境,犯罪者同樣要被追究法律責任。在刑罰方面,不少地區嚴懲不貸,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課以百萬計的罰款。
有些地區採用綜合立法模式,從多個角度打擊、預防和懲治人口販運。比如設立反人口販運專員,通過多方協作的方式預防風險,從網絡監管入手攔截相關犯罪行為,全方位提高公眾的防範意識。在對被販運人口的保護與協助上,部分地區的法律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包括隱私資料保護、提供臨時居所,以及給予心理和情緒上的必要支持,力求在最快且可行的情況下,幫助受害人回歸正常生活。
在執法和審訊過程中,很多與人口販運相關的法律對證據採集和保護的方法、媒體報道的規範以及法庭審訊的流程都作出了規定,一切以保護證人和受害者為出發點,制定了詳細的證據獲取指引和工作守則。
如今,人口販運與網絡詐騙相結合,給我們的安全帶來了疊加風險,現有的法律體系或許已難以提供足夠的保障。隨著網絡的深度普及和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重新審視並優化現行法律及機制迫在眉睫,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降低人口販運帶來的風險。
立法會議員,擁接近三十年律師經驗,專研基層、房屋、安老及法律議題。隔周五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