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回到香港,遇上另一埸超大型不過總算是「和理非」群眾活動。離港三周,慘況依然,期間當然發生了各種大大小小、形式各異、暴力有別的反《逃犯條例》活動;所謂「五大訴求」依舊,惟真正反對目標,已愈來愈清晰,「反送中」已蛻變為「反中」。
美國總統特朗普,更明顯不過地,自詡為被(上天)揀選了來執行對付中國這「偉大使命」!除了一再用他至今已習以為常的方式,在出席各活動前後,離遠向着記者用非常粗糙語言,大言不慚評論香港情況外,更表明(雖仍有點反口覆舌)將香港社會當前騷亂,與中美貿易談判掛鉤。中美全方位對決下,香港成為磨心,回歸正常之日,恐怕仍遙遙無期。
正當港府在強硬鎮壓與懷柔寬待對策之間舉棋不定之際,中央政府難免越來越多介入,甚至將香港騷亂,提升至首要應變難題。應否按《基本法》啟動緊急安排,更成為不少香港以至國際媒體熱話。不過軍隊未動,鎮壓已先行:國家民航局已快狠準出手,對參與、支持非法遊行示威、暴力衝擊活動,以及有過激行為的國泰航空機組人員,實施相等於立即禁飛或飛經內地空域新政策。國泰為保江山,亦不得不配合立即終止僱用相關員工,又撤換CEO等高層以息官憤。繼盛傳出手迫走滙豐大班後,有關當局又一重錘出擊,以警效尤。
《移交逃犯》修例出台及引發政治海嘯以來,一直身處風眼中的律政司,就一位即將出席法院「宣誓就職律師程序」的申請人,因接獲市民投訴(指該申請者在其面書發布仇警訊息)而考慮應否反對其申請。按一般程序,律師會除按相關條例發出證明書(證明申請人已符合就任律師法定資格)外,一般不會提出反對;按慣例,律政司在接獲申請人按法例規定通知有關申請後,一般也不會有異議。雖然按法例法院有責任判斷申請人是否「適合」當律師,惟在律師會及律政司沒有反對下,一般只會行禮如儀,印象中從未有不批准先例。在激烈政治動盪旋渦中,會否又有另一「傷亡」事例,有待分曉。
不論是航空機師或律師以至其他專業,均需經長期努力獲取資格,除非有刑事紀錄或嚴重操守問題,否則祇因一時政治宣洩而前功盡廢,實屬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