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疲勞」是僱主與僱員雙方都需嚴肅對待的問題,但偏偏一直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對僱主而言,失去工作熱情與動力的員工無助於公司營運,何況負面情緒如病毒般散播,難保其他員工不產生唇亡齒寒的恐懼感;作為僱員,埋頭苦幹,甚至受盡凌辱,無非是想改善生活,卻因工作而致身心透支,生活未見改善,倒生出各樣的病,又是何苦?
無奈想要避免做一行厭一行的困境,想要預防這個「職業疲勞」,僱員本身能夠做的實在有限,只好有賴有良心、遠見的僱主去提供一個有溫情、希望的工作環境。我們並非寄望每一位僱主都是好人,而是我們知道每一位僱主都有私心私意,那就不妨為了自己的生意自己的財富,讓你的員工快快樂樂有尊嚴地為你辦事。
按照快樂心理學的角度,讓員工保持工作熱情從而避免職業疲勞只需要做到3點。首先是給員工「自由感」。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必然有那公司的制度。不過,你若是把僱員當成機器,每一個工序甚麽時候做、在哪裏做、如何做都被你限制得一板一眼,這樣只會扼殺員工的創造力與自發性。你視他為工具,他也必待工作以苟且吧?其次是給員工「操控感」,說白了就是知人善任,絕不能派一條魚上樹摘果子,也不能遣一匹馬進糧倉抓老鼠。只可惜這種有心有力去認識、了解員工的老闆實在是鳳毛麟角。其三是給員工「關係感」。一個優秀的領導者,除了有遠見、決策力、行動力,還需要平衡員工之間的利益,處理好員工之間的關係。員工的歸屬感由此而來,守望相助,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經濟效益。一言以蔽之,這三點就是視員工為人,給與人的尊嚴與尊重。唯獨如此,你的員工才會把工作看作事業,才會不辭勞苦心甘情願的為老闆做牛做馬。
然而懂得這些道理又願意為員工創造快樂工作間的老闆何其鮮矣?作為僱員,碰到這樣的工作機會簡直就是積了好幾輩子的德。怎麽辦?難道就只能求神問卜期待幸運眷顧?我覺得,你至少可以做一件事,就是把你最珍惜的興趣留給生活,而不是押在你工作的賭桌上。
有人說,他的工作與興趣可以緊密結合魚水之歡,我表示由衷地羨慕,如此幸運的人實屬少見。我的工作需要與不同的人說一天的話,饒是我十分喜愛與人溝通,下班後,我也會不想見人不想說話。興趣,是枯燥工作外的一片綠洲,是職業疲勞中的一次假期。人不應該只有一種興趣,次要的給生存,最好的給生活,這樣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