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獲釋出獄,各方朋友都希望知道他的最新狀況和未來動向,傳媒不斷追訪。不過,因為他目前的環境,不能與外界接觸,所以只能對外界的關注表示感謝。
對於這類情況,我經常感到外界不單要尊重他們的選擇,還要易位而處,多點理解他們的處境和周邊環境。
早前《眾新聞》主動結束營運,我也是這樣想。這次梁天琦出獄,還要遵守監管令的法律程序,所以,大家不妨也安靜下來,繼續在心裡關心他的健康狀況,讓他多休息好了。
一些意見認為,內地有些社運人士出獄,也被禁止與外界接觸;有些還被送到其他地方,軟禁起來,形同被送到另一個大監獄去。這些現象當然值得關注,會否被濫用?但原來內地也有一條──「剝奪政治權利」若干年。這就像一條綑仙索,令獲釋人士出獄後也不敢隨意行事。
在香港,類似條例的原意是防止當事人再犯事,而且主要應用在刑事和重大案件的當事人身上。如今傳聞梁天琦的監管令包括禁止傳媒採訪,據關注囚權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說,他「從來沒有聽過,相信是為天琦訂做」的。
所以,當局也是「行使權力,依法辦事」,而問題就轉移到另外兩個層面上去了。一是制定的內容是否合理?二是如何執行,有否濫用?可惜,這又不是三言兩語就說得清楚的事情。
回到梁天琦身上,無論他怎樣想,外界都應該讓他和他的家人自行思考;如何把自己的意願加於別人身上,也是無意義的。任何人都可以根據四個因素來研究自己未來的方向:意願、能力、背景、環境。如果他想休息,就讓他好好休息。如果他想海外求學,就讓他在「三合會精神」(合情、合理、合法,不是黑社會的「三合會」)之下達到他的願望。
至於日後情況,無人能說得準。但無論如何不應該過分緊張,以為「一次事件足以說明一切」。且看中外歷史和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些曾經遭受橫逆的人士後來得到成功,多棒接力賽也可以殊途同歸。是是非非,都留予後人說。總之,不要散播仇恨,要各方一起努力,而不是只要求對方,自己卻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