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重病來到生命倒數的階段,你會想在醫院「救命」,還是寬心地走最後一程?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急救或治療,卻精神不健全,你會想事前就預先為自己做選擇嗎?
雖然筆者身體尚算健康,但有時也難免會思考這些人生晚年的問題,誰會負責照顧我?會不會有些事是自己可以預先準備和規劃?
晚期生活情況,其實也是人生規劃的一部分,不應該避而不談,更不能「到時再算」。
思考「完善人生旅程」的契機
最近港府提出《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就預設醫療指示立法。通過後,18歲或以上市民,將有權按照個人意願設定預設醫療指示。簡單來說,我們能夠預先選擇在人生最後階段,或者精神不健全時,接受治療的方式,甚至拒絕積極治療。這不是消極思維,而是一個很好的契機,讓大家思考自己的晚年照顧。
說到死前要完成的事情,大眾普遍都會說「一定要立好遺囑」,預先為自己的財產做主。甚至現在銀行都有了「持久授權書」,醫生會建議認知障礙症人士在尚有精神行為能力時儘早訂立,讓照顧者可以代為處理財務。
當錢財都可以預先安排,自己生命的安排,比錢更重要,怎能不正視?筆者認為,草案立法的另一層重要意義,是要喚醒社會大眾對晚年照顧的認識。
晚期照顧怎能「到時再算」
與長輩偶爾提起生死教育,特別說到老年生活、晚年照顧、生死議題,中國人的傳統思維總會避忌,總是抱着「到時再算」的心態。
但這些事除了自己知道,家人間彼此了解對方想法亦非常重要。
筆者看新聞,不時看到社會上發生的悲劇。例如有晚期病患者,由於缺乏與家人的事先溝通,意願表達不清楚,導致在人生最後階段,家人只能以自己的想法做決定,卻往往是未必是當事人真正想要,最終是一個雙輸的結局。
生老病死乃人生必經階段,要策略性地推廣生死教育,必須提高意識、促進討論、採取行動,並針對不同健康需要的市民。如果面對健康狀況日漸惡化,就更應積極參與晚期照顧的相關討論,並為後續制定預設照顧計劃和預設醫療指示採取行動。
誰也不會知道,自己會不會有一天突然成為被照顧者或照顧者。家人是最親密的人,不能彼此避諱,只有及早討論、了解大家的想法,才可以為自己、為家人,訂立全面的預設照顧計劃。在晚期照顧中兼顧心理、醫療、社交及靈性等各方面,讓最後道別不會是彼此都帶着遺憾和不理解,真正做到「好好走完人生的旅程」。
要推動香港發展以人為本、有尊嚴且協調有序的晚期照顧服務,除了市民自身的意識,政府亦應在醫療系統、服務,以及教育層面推出相應的政策和計劃。筆者留意到團結香港基金於4月9日發表的《晚期照顧早策劃 醫社同行心願達》的政策倡議報告,相信適合想要認識更多這個議題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