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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11:15:00

有一種原罪叫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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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的人,特別容易有罪。

單身的B踏入30歲,眼見身邊的閨密都結婚生仔,開展人生下一階段,她開始好好審視自己過往的感情,看看自己有甚麼地方可以改進。她發現以往在關係裡,她都是做被照顧的角色,因此她去學按摩、學烹飪,希望之後可以為男朋友多付出。她又反省以往對另一半過於管束,所以她去閱讀一些兩性關係的書籍,希望多理解男生的想法。當然她亦有去留意身邊的異性,希望緣份來臨時,可以好好把握。

B一心增值自己,希望變成更值得人愛的女生,然而,她的努力卻換來身邊已婚朋友的批評——「不應把愛情放在第一位」、「不應把目標定在好好地去談下一場戀愛」、「與其為別人按摩烹飪,更應為自己事業打拼」、「不應把整個人生都寄託在戀愛之上」等。B明白朋友都是為自己好,但她真的感覺很難受。單身已經夠寂寞,原來比單身更寂寞的是,當她為好好發展關係而努力,身邊的朋友不支持她不特止,更處處打擊她。

大家可以對單身者公道點嗎?

判評B的朋友本身已經結了婚,當然可以大條道理說「不應把愛情放在第一位」,正如一個富商跟一個身無分文的窮人說「錢買不到快樂」一樣—— 不是說「錢買不到快樂」這道理不對,而是對一個窮人來說,這個道理太離地。這些已婚朋友就說好彩已經遇到人生伴侶罷了,B沒有這份幸運,對自己單身的狀況感到擔心,都是錯嗎?

調轉來說,如果B不趁現在仍是黃金年齡去改善自己,繼續重蹈以往戀愛失敗的覆轍,然後到40歲仍是單身的時候,這些已結婚的朋友,又會不會判評她「沒有做好生涯規劃」,人生失敗是自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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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諷刺是,為何當一些有拍拖的人結婚生仔,這些朋友就會大方送上祝福,說為她完成人生大事而感到高興,更說甚麼「人各有志」,把目標定在做一個好妻子、好媽媽沒甚麼問題,更對此表示支持和認同。那為何同一個準則放在單身人士身上就不合用?

單身者可能都是想做好妻子、好媽媽呀,所以她朝著這方向前進,那為何她「把目標定在好好地去談下一場戀愛」就是沒大志?難道單身人士只可以專心發展事業做女強人?她們學習如何照顧別人就是小女人?退一萬步,如果她真心希望做一個小女人,為何不能受到相同的尊重?

更何況,B又不是辭工,甚麼都不做就只是學按摩、學烹飪,她是擠出公餘時間去為自己增值,她只不過是在兼顧事業之餘同步發展愛情,怎算是「把整個人生都寄託在戀愛之上」?

從來,努力就不一定會有回報,在愛情關係上,更甚。這點我相信B和其他單身的人都理解。他們沒有強求甚麼,只希望盡力做好自己,努力尋找機會,緣份來到時可以好好把握。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朋友,不妨做個中間人,介紹你覺得合適的人給他吧。不想幫忙也不打緊,但最少不要對他們太苛刻吧?做香港人已經夠累,在香港做單身的人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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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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