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0-04-21 12:15:00

淺談內會停擺這一政治亂局

分享:

復活節前,41名建制派議員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郭榮鏗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濫用權力」,拖延程序,令內會無法正常運作。復活節後,兩辦(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首次高調開腔就立法會事務炮轟郭榮鏗違誓涉嫌公職失當,批評其癱瘓立法機關的行為無異於「政治攬炒」。對於兩辦這一做法,建制派認為是「恰如其分」,民主派則認為是「過分干預」,但是否存在所謂「干預」的大前提則是郭榮鏗有否違反《議事規則》?有否違背就職宣誓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何來「干預」一說?民主派議員認為兩辦發聲違背《基本法》第22條所規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對此,中聯辦回應指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就立法會無法正常運作表示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是履職盡責的需要,其正當性及合法性毋庸置疑。另外,根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能第四點所見「承辦國務院交辦的與香港、澳門有關的法律事宜,就基本法實施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很明顯,提出意見、表明態度並不能等同於所謂的「過分干預」,如果真的存在「過分干預」,以內會的重要性還會出現召開15次依然選不出主席的情況嗎?

adblk6

有否違反《議事規則》?基於目前的情況來看,翻查《議事規則》有關內務委員會的部分,很難判斷界定郭榮鏗是否違反。儘管郭榮鏗拖延選舉程序,但卻在《議事規則》的前提下召開會議,沒有足夠理據證明他究竟違反哪一條,但除了《議事規則》外,有否違反《內務守則》呢?對此,建制派給出的答案是認為郭榮鏗嚴重偏離《內務守則》附錄IV列明選舉主席的應有程序,以各種瑣碎無聊的事由,阻礙選出委員會主席,濫用選舉主持人的權力。可見,建制派聯合聲明中的措辭也只是「偏離」而不是「違反」,依然無法達到真正意義上的指控。

何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Misfeasance in public office)?這是一項在普通法上的罪行,指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或不恰當的行為(例如故意疏忽職守、濫用公職權力或不履行職務),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理由。此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提到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包括5個元素,分別為(1)是公職人員、(2)正執行公職、(3)明知但刻意地作為或不作為、(4)無合理辯解,以及(5)行為是嚴重而非瑣碎無聊的。郭榮鏗主持內會期間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上述5個元素,不同市民心中自有定論,至於會否檢控仍要看律政司的做法,但是有一點可以參考,郭榮鏗對「拉布」行為的解釋是基於反對《國歌條例草案》及《基本法》23條立法才癱瘓內會,以防出現「惡上加惡」,這又是否屬於明知故犯,刻意不作為呢?

adblk7

內務委員會為何如此重要?內委會一直以來被各黨派視為主要陣地,除了內委會主席可以作為立法會大會代主席外,還與其職能有著重要關係。根據立法會LS11/19-20號及CB(2)381/19-20(01)號文件顯示,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是首要事務,如果此項事務沒有完成,該委員會則不能處理須由其本身作決定的其他事項,而尚待內會考慮/決定的事項之一就包括與立法會事務相關的事宜,如尚待內務委員會考慮的法案及尚待內務委員會研究的附屬法例,所以目前仍有14條法案尚待內會處理,另外89條附屬法例未經內會處理,審議期已過。由此可見作為立法會「大腦」的內務委員會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對議會正常運作有很大影響。

adblk8

有否辦法解決這一困局?對此,有人提出可在內會向郭榮鏗提不信任動議譴責、修改《議事規則》、入稟法院控郭榮鏗違反宣誓誓言、建議內會主席李慧琼自行退選,不參與競逐連任以取代郭榮鏗主持選主席程序,以及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親自出手解決困局。然而實際情況是,恐怕這一困局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都無法解決。提出不信任動議罷免郭榮鏗,但建制又不夠人,無法達到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彈劾方可生效的結果;就算彈劾掉郭榮鏗,根據《內務守則》20C及附錄IV(2)「如該兩名在選舉前擔任正副主席的委員均缺席或獲提名候選主席,出席的其他委員中排名最先者須主持選舉」,換言之則由最資深議員涂謹申或梁耀忠負責主持會議,依然難以解決停擺局面。至於修改《議事規則》或入稟法院,在時間如此緊迫的情況下,想必又不會有任何一個建制派議員願意冒著選舉風險,承擔高昂的訴訟費去做這兩件事情。至於最後兩個做法,儘管有很大的可實施性,但其二位又已表態,一位委婉的表示仍需全盤考慮,仔細研究;另一位則拒絕當「剪布手」。所以可以預見的是,內會停擺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之前無法輕易解決,也不會解決,除非中央親自出手,但鑑於建制選情嚴峻,這種做法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adblk9

「社會撕裂,議會也撕裂」,在反修例風波的陰霾下,如今的立法會已經高度政治化,甚至於變成了一個「政鬥」的場所,內會停擺將制度外的「革命」蔓延到制度內,採取不合作運動挑戰現有體制以圖癱瘓管治機器。儘管這樣做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達致「訴求」,但當議員們違背從政初心時,當議會政治運作多於處理民生問題時,最終損害的只會是不同階層的市民利益以及香港社會的良性發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李宇陽

(本會提倡價值多元,故任何本會會員發表之文章並不代表本會立場。)
 

adblk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