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提及俯瞰瀑布灣的華富邨。瀑布灣是昔日《新安縣志》譽為「鼇洋飛瀑」的「新安八景」之一,瀑布水質甘甜,當時路經香港船舶都在此取水補給。後因1863年興建薄扶林水塘而被截了一半水流,壯觀情景不再。
華富邨是房屋委員會管理,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其實華富邨是由當年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於1968年建成的。委員會為當時市政局屬下一個機構,負責興建廉租屋,所有市政局議員均是當然成員,執行工作由市政事務處的屋宇建設處負責。華富邨是該委員會興建的第八條屋邨。
1972年初,港府決定進行十年建屋計劃,同時將市政局轄下的屋宇建設委員會改組為獨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又撤銷徙置區、屋宇建設委員會廉租屋及政府廉租屋的分類,合稱為公共屋邨。因緣巧合,當時我被調派往新成立的房屋委員會,出任委員會秘書長新職。
1960年代香港淡水供應不足,四天供水一次。部分承建商興建公共樓宇以海水(即鹹水)拌和混凝土。海水鹽分加速鋼材的鏽蝕,嚴重影響樓宇結構。1982年陸續發現部分當年興建公共屋邨出現鋼筋鏽蝕問題,當中亦有牽涉到收受利益問題。經過周詳考慮,政府決定清拆最受影響的二十六座屋邨。
華富邨的華樂樓、華康樓及華昌樓亦被驗出為混凝土不合標準的鹹水樓。經檢驗之後,認為雖然承力牆結構不足以承受樓宇負荷,但毋須清拆,只要疏散一些住戶,騰空地方加設大鋼架,將力轉落鋼架再分散到地面,以減輕承力牆的負擔。
我在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工作的年份,大約每兩個月就和我的私人助理及新聞秘書,在不事先驚動屋邨管理層的情況下,隨意揀選一個屋邨探訪,華富邨是其中一個。我們前往已安放巨型鋼架的部分樓層,和毋須搬走住戶閑話家常,了解到為樓宇加固更換鋼筋及混凝土期間,為居民帶來種種不便。類似與住戶直接對話的經驗,為我帶來持份者對事物不同角度看法的啟示,豐富了考慮問題的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