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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06:00:00

生命之意義——第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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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死鬼》

親愛的讀者:
生命之意義: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少年(1974)

1974年暑假期間,我在葵湧的一間繡花廠做暑期工,認識了一班踢足球非常出色的波友。由於他們的介紹,我加入了「光華足球會」——踢他們預備組的中場球員,足球隊的班主是鼎鼎大名的四大探長之一「顏雄」,他的地位僅次於呂樂總探長,負責看管「黃、賭、毒」最昌盛的油尖旺地區。

由於有大金主贊助經費,所以球隊時常可以往澳門,甚至遠至台灣比賽;在當時基層的社會,乘飛機已經是很大件事,更何況是「遠征軍」。由於我財政緊絀,所以最遠也只是到過澳門比賽。

在球隊裡,我有一位波友,由於已經出來工作,所以財政上比較好,差不多每次都能參加「遠征軍」到台灣比賽。從他口中所知,他每次往台灣的前一天,顏雄的助手會為他安排一些「帕來品」;即是「來路」貨品,例如:洋酒、名貴手錶、金鍵等幫顏雄帶往台灣交貨。由於是出發前的一天,波友可以有足夠的時間檢查所的物品,才安心地出征;經過好幾次的交收,如是者取得信任後,在一次飛去台灣前,那個助手藉著時間緊迫,在上機前的一刻才把物品交給我的波友,在香港離境沒有問題,但到了台灣就出事了。

數天後從報章知悉,台灣海關從波友的行李中搜出了毒品——「海洛英」,以當時的價值超過港幣七百萬港元,再過了數月,那個波友已經被槍斃了。最後在江湖兄弟口中探聽得知,原來那個波友是被人用來「交數」的,因為香港做「賣」的一方,需要久不久就要交人給台灣那些受賄的海關人員,去做「替死鬼」。

從這件事上,使我每次外遊都提高警惕,不會幫助別人攜帶任何東西,也不會在過關時有同情心(不是自己沒有同情心,而是防人之心不可無)。所以提醒大家,不要在過關時幫助一些公公、婆婆或手抱嬰孩的婦孺攜帶他們的東西,因為時運低時會招致無妄之災。(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