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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05:15:00

田北俊想表達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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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田北俊以自由黨榮譽主席的身份,公開向傳媒作了一次政治表態,引起不少迴響。
 

他認為:自由黨在9/6急急發聲明支持政府繼續修例是不當的。自由黨本來不會無視百萬人上街所展示的民意,只是自由黨主席張宇人同時亦是行會成員,而行會成員有責任公開支持行會的決定,所以才在黨內諮詢不足的情況下,發了這份不當的聲明。他與另外三名自由黨的榮譽主席都不認同這份聲明。

他認為,事件顯示:作為自由黨的主席是不應同時出任行會成員的。因為兩者的角色有矛盾。自由黨主席有責任反映自由黨所代表的選民意見,而行會成員卻要在公開場合與行會的決定保持一致。因此,他要求張宇人辭去行會成員一職。

此外,他又認為,曾力撐修例的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與湯家驊亦應辭職,他們應為導致特首誤判負責。其實,葉劉與湯家驊都不是自由黨人,田北俊在以自由黨榮譽主席表態的時候,不應向黨外人士提出不恰當的要求。即使是對張宇人,自由黨亦只可以撤回對張宇人的主席任命,卻沒有權要求張宇人非辭去行會成員的職位不可。因為行會成員都是以個人身份加入行會的,他們並非政黨派駐行會的代表,政黨無權撤換。
 

再者,張宇人的問題是自由黨的內部問題,理應自己處理好之後才向外公布。現在田北俊剛去信給張宇人,未等張宇人回覆就向傳媒公開,反映他並不計較張宇人會有甚麼反應(現在是張宇人根本不認同田北俊的見解),他更著重的是要乘機向公眾作某些澄清。我相信,田北俊想表達的訊息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自由黨與一般的建制派不一樣,他有自己獨特的選民,所以會有自己獨特的意見,並在投票的時候採取與建制派不一樣的立場。他預期作這樣定位的自由黨,會比純粹盲目支持政府的自由黨更能獲得港人支持。

(二)政府今次硬推《逃犯條例》是錯誤的,行政會議作出這個錯誤決定,應當承擔責任,有人需要引咎辭職。

(三)他希望透過自己的表態,減低今次自由黨站錯隊要承受的負面影響。
 

其實,政府並無權力可以逼自由黨非站在政府一邊不可。任何政黨都可以在投票的時候有自己的獨立取態。自由黨給市民甚麼觀感,源自自由黨自己的言行。田北俊若是能夠在6月9日之前就站出來公開表態,一定會給市民不一樣的印象。

我覺得,今次田北俊想針對的可能不只是個別的行會成員,行會開的是閉門會議,誰支持政府硬闖,外間根本不知道。所以田只是選了兩名平時表態較多的行會成員。他其實是否想暗示,行政會議成員應該總辭?

行會成員其實只是行政長官的參謀,如果提供意見的人也要引咎辭職,那作出最後決定的行政長官就更加責無旁貸。田北俊是否也有這個意思?商界向當權者進言,似乎還有點畏首畏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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