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廣州逗留久了,路過了廣州酒家新址,想起了當年往事。
記憶中那是2001年,距今23年前,當年還在N週刊任職但E周刊剛醞釀復刊,伸手向我挖角,要求我帶領的十多名調查組人員一起過檔,但?大家都在討價還價中,當然N週刊的工作還要繼續做下去,只要一天未離開,馬繼續跑。
那些時,省港旗兵橫行,街頭槍戰無日無之,而香港不少黑幫,亦同時擁有不少的黑槍用作廝殺,湖南幫和新義安兩名頭面人物,就是死於這些黑星手槍之下。
編輯開會,有人提議是否可以扮臥底到廣州大圈賣黑槍,起底黑槍的來源及如何滲入香港。
N週刊的人在大陸賣黑槍,一旦出事真的可以說是萬劫不復,牢底都要坐穿!
我的一名得力助手,也知道我們遲早都要跳槽到E周刊去,就勸我別冒這個險,而且這些故事將來也可以帶過去E周才全力衝刺,唔需要現在冒險。
他這個說法我就不認同了。
記得我以前在明報辭職時,採訪主任龍國雲(名作家陳非)就語重心長和我說了一個故事,說他年輕時在紅綠日報任職多年後辭職,情況就像那時的我,當年紅綠日報的社長叫任護花,跟他說:細路,同你講做人要有始有終,你離開的時候,做事和你剛進入報館時的拼勁應該是一樣的,甚至更出彩。
這樣的傳承對我影響極深。我不需要對任何人交待,要交代的是我自己。
這個採訪任務其實極為艱巨,首先我要聯絡一些與國內黑槍集團有關的人士。我在14K大圈的線人終於為我牽上了線。
為安全計,我在深圳的三名編外人員亦聯同我和線人駕車出發到廣州,見面地點就正正是廣州酒樓,當然那是舊址現在我都記不起是在哪裏了。
說說我那三名編外人員,其中一名是前解放軍的偵察兵,另兩名是武警下崗人員,除了幫我在深圳搜刮一些可供爆料的黃賭毒新聞之外,他們亦是香港一名商人在深圳的臨時保鑣,用槍是行家,我帶他們上路,除了保安也叫他們試試槍。因為我們需要試槍的圖片,當然全程都是偷拍,不然賣家會起疑心,到時我們就跑不掉了。
我們是要黑幫的身份買槍的,所以我那個線人,14K大圈仔也必須隨著我們出發,否則賣槍集團就會以為我們是公安放蛇。
雖然線人說他們有AK47出售,但我們不敢大鑼大鼓,只要一支黑星手槍和兩個彈夾,30發子彈而已。
線人說他們的黑槍並非由部隊流出,而是在越南邊境偷運往廣西,再輾轉到廣東去,有部份是土槍,即是由私人槍械師打造出來的。
飲完茶之後集團的三名成員坐一輛私家車,叫我們的車尾隨至白雲山附近,一人已帶著傢夥在山邊等候,兩車沿著車路沿山往上走,到山腰下車步行入叢林,貨銀兩訖科款6,000人仔,試槍兩發沒有卡彈,他們即匆匆離去。
其實在酒樓時他們說可以用大飛提供偷運服務,當然價錢另計。
我們說不需要了,因為事後馬上將黑槍和子彈都埋在山上走人,回到香港方才舒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