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創新」(Social Innovation)成為近年非常流行的手段,大家都希望透過創新手法,解決巨大的社會問題。但是,透過社會創新而達至具規模社會效益的境界遠遠未達到,原因為何?
原因是大家都從低成本、高產出的角度去看待社會服務及社會企業的營運,缺乏投資在基建(機構能力建設)上的長遠眼光。
坊間有數十種慈善基金支持社會服務及社會企業,其中有來自政府、企業及家族的基金,用作支持青年、長者、兒童及教育項目。可是很多基金往往只願意投放資源在項目的直接服務上,而投資在機構的人力提升、科技系統提升及管理質素提升等重要基建上的資源卻非常缺乏。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看,如一家企業只能用廉宜的人力成本、落後的機械及系統,低水平的管理質素,是否能生產出高質素的機械人產品呢?具規模的企業經營往往需要大量投資在基礎設施及科技系統上,才能提升競爭力,從而獲取回報。
社會服務機構在缺乏基建投資的條件下,為何眾持份者及慈善基金卻期望在低成本的投入下,能夠產出高效益的社會服務,甚至乎具規模的社會創新呢?
企業可以透過賺取盈利,撥款進一步投資在其基建上。同樣道理,社會服務機構可否透過賺取盈利來投資在人力及系統的提升呢?如果政策及種種的法規都不容許社會服務機構賺取盈利去投資基建,那麼錢從何來?
社會創業家(Social Entrepreneurs)在全球興起,正正是透過賺取利潤的手法,開拓資源去解決龐大的社會問題。香港作為全球的先進城市,社會企業的數目在過去十多年間,增長至五百多間,但規模佔GDP不足1%。社會創新的夢依然遙遠,仍在萌芽階段。
若要通過社會創新達到巨大的社會效益,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需要幾方面的因素配合,包括:
(1) 政府政策及規例鬆綁,讓社會服務機構靈活規劃服務,包括土地、設施及器材的使用,使服務模式更多元化及創新。
(2) 政府及慈善基金必須大量投放資源在基建,讓社會服務機構及社企有足夠資源提升「能力建設」;包括建立專業團隊、先進的系統及高質素的管理水平。
(3) 開放法規,讓社會服務機構以社會創業(Social Entrepreneurship)的精神,去開拓資源,方法可包括支持社會企業及自資服務的發展,透過增加收入使服務得以持續發展,以具規模的創新模式去解決社會問題。
遺憾的是,上述各項在香港還有待發展。
楊建霞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總幹事、香港社會服務行政專業學會副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