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禁蒙面法近一個月,未能達到他們期望「止暴制亂」的成效,警員享有特權更為這場抗爭運動火上加油。執勤警員幾乎所有人戴上口罩、面罩或示威者慣用的面巾遮蓋容貌(圖),並拒絕展示警員編號職級或出示委任證。警方解釋容許警員隱藏身份是要保護執勤警員免被起底,但同時卻犧牲了文明社會中制度互相監察制約的平衡。
然而,警方及政府似乎認為對前線警員的保障仍不足夠。過去兩個星期,員佐級協會入稟高院申禁制令,要求選管會不得讓公眾查閱同時載有選民姓名及住址的登記冊,上訴庭批出申請,除了已「入閘」的區議會候選人外,傳媒及公眾均不得查閱。
三日後,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聲稱因應有警員被「起底」,又入稟要求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相片及住址等個人資料,同獲高院批出禁令。而據上周《蘋果日報》報道,入境處本月16日更改查冊規定,翻查他人的出生證明及結婚證書需獲當事人授權,一改以往只須提供當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便可向入境處申請索取有關資料的做法。
接二連三地收緊披露資料、限制查冊等動作,調查報道工作首當其衝。調查報道其中一種做法是透過各項公開資料,去查閱一些高官、政商界人物等人物的土地、房屋資產等,以及婚姻、親屬關繫等,去了解他們與其親屬及關聯人士之間,可能隱藏的背後交易或利益關聯。
政府有責任將其部門運作盡量向公眾展示,部分工作亦應盡量以公開透明為原則讓公眾及傳媒監察。一直可以公開查閱的公司註冊、土地註冊、物業註冊、婚姻登記、車輛登記等,都是進行調查時經常用到的查冊工具,惟現時收緊查冊的做法倒行逆施,無疑削弱作為監察社會的第四權,亦進一步剝削公眾知情權。
傳媒行業過去十年一直經歷「傳媒寒冬」,網絡新聞及公民記者出現令傳統紙媒陷入經營危機,更出現裁員潮。惟現時新聞記者所面對的真正「寒冬」,是當權者的打壓,官員或警方甚至曲解記者會是發表言論的場所,不單迴避及拒絕回應記者的提問,更稱「呢個場係我哋嘅」拒絕傳媒發言。
資訊自由被收緊,記者採訪受到各種無理限制,新聞自由岌岌可危,要如何度過這個「寒冬」,大概是新聞工作者可見將來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