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二,我先在此向各位讀者拜年。祝大家豬年新年快樂,萬事如意,路路亨通。
說到「路路亨通」,我相信行動不便人士對此會有很深的體會。當他們每次出門前,必先選定要乘坐的交通工具,上車前和下車後的路線也要計劃好。雖然香港的道路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設施相比十年前已有所改善,然而,除了硬件設施的配套外,更多的障礙往往是來自旁人的眼光、說話和不諒解的態度。輪椅人士和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遭拒絕的個案接連發生,不勝唏噓。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除非有不合情理的困難或因合理的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公共交通營運商不應以乘客有殘疾或行動不便為由,拒絕向他們提供服務或設施。雖然目前法例沒有明確條文指明,歧視帶有導盲犬或其他提供輔助的動物的人屬於殘疾歧視,但在現行的反歧視條例下,這種情況都可能構成間接歧視。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亦訂明,締約國要確保殘疾人士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使用交通工具設施。
除了法例保障外,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及其職員對無障礙交通的理解和支持,對行動不便的乘客來說都非常重要。雖然行動不便人士的生活可能會有一些掣肘,但他們同樣渴望出外、探索世界,亦應該享有同等機會參與社會活動。衣食住行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先決條件,不應因為肢體上的限制而被剝奪這基本權利。對行動不便人士來說,社會大眾的一份同理心,比任何硬件設施,都來得重要,更是構建真正無障礙社會的關鍵。
上月底我出席了一個新車介紹活動,有車行引入了一款新型混能的士。的士附有斜台板,只需擺放在車門,輪椅乘客便可從其電動側趟門連人帶車直接上落。的士代理商預計今年內有超過一千輛新的士投入服務。引入這種新款的士對輪椅人士無疑是個好消息,讓他們有多一種交通工具可選擇。不過有業界人士指出,輪椅上落要調校座位及設置斜台板,需時約十分鐘,並不太方便。我們希望政府及業界能夠商討有效的方法,資助或補貼司機用於接載輪椅人士的額外時間,令新款的士能夠普及使用。
香港人口老化,我預見市民對無障礙設施和交通工具的需求會日益增加。通道設施和交通工具是否暢通易逹,已經不單是殘疾人士的問題,而是與我們所有人有着切身的關係。不論你是服務提供者、交通工具營運商或者服務使用者,都應該身體力行,採取實質行動去支持優化無障礙設施和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