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來譏諷人性自私的劣根性。這次四川重慶公車墜落長江造成十五人不幸罹難的事件,正是因為一個人的自私所造成的惡果。我們很難想像,一個婦人因為公車過站來不及下車,就跟駕駛中的司機爭執鬥毆,完全無視於其他乘客的安全。最可憐的是車上十餘條無辜的人命,就這麼莫名其妙地陪葬於長江濁浪底下。
也許是人的主觀慾望太多,客觀環境提供的資源太少,逼迫著部分人從小就養成爭搶的習慣,凡事皆從自私自利的角度著想,深怕吃虧。功名要爭,名位要奪,就連坐巴士與地鐵也要搶位,排隊更要打尖,跟著旅行團出國時團餐的吃喝更不能輸人,在工作職場上也絕不比別人多做一分鐘,多流一滴汗。自私人的字典中不存在「吃虧就是佔便宜」的詞彙,因為自私人的座右銘總是「憑甚麼我要吃虧」。
自私自利的源頭主要來自於以「我」為核心的價值觀。當一切事物皆以「我」的利益作為考量的時候,其他人的一切就變得不重要,甚至是可以犧牲。婦人就是因為執著於「我」未能及時下車,所以藉由氣憤的言詞和暴力的舉動在司機身上為「我」尋求情緒與利益的補償,完全無視於車輛正在行駛之中,也未考慮車上還有其他乘客,其代價就是以更多的人命來償還她個人未能及時下車的損失。多麼可悲與慘痛的結局啊!
如果一個社會的一切活動仍然是從人類最原始的自利本性出發,我們可以斷言這不是一個成熟的文明社會,因為社會的公共利益將難以維護,許多個體的「我」也會在一個彼此互相不尊重與可以隨時犧牲的環境中,變得更加的脆弱。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文明與富庶的現代化社會,除了物質的建設之外,必須在學校與社會教育上加大力度,培養對他人權益的尊重,積極建立「利他」的價值觀。對於無視於公眾利益的行為,也應加重處罰機制,避免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