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氏鯨誤闖香港水域,如果當局能夠靈活應變,成功助其游回大海,同時把握機會向市民教育善待野生動物,展現一個國際級城市的氣魄,本是美事一樁;可惜十多日來官員反應緩慢,官僚主義思維下只管跟程序辦事,顯然沒有將保護鯨魚這個結果作為首要目標,最後鯨魚亦不幸死亡,令人惋惜。目前,鯨魚死因是否與觀鯨活動有關,仍有待詳細化驗結果,但官員以至公眾都有需要為鯨魚之死反思。
首先,政府官員明顯對事件不夠重視,由第一天發現鯨蹤起,只當作一般事件處理,沒有因應社會人士的關注而成立更高層次的跨部門專責小組統籌對策,或許是心存僥倖,以繼續觀察的策略,希望小布鯨稍後會自行離開,事件便告一段落。可惜事與願違,颱風過後,小布鯨仍在,而且引來不少市民出海觀鯨,令小布鯨生命受到威脅。如果更早時候,就由更高層官員開口,呼籲艇家及市民保持克制,相信觀鯨活動也會稍為收斂,令小布鯨存活機會大一些。
香港過往很少出現鯨魚,政府沒有專有法例或預案應對,是可以理解。事件曝光後,有專家曾建議設立禁船區,盡力保護小布鯨,政府卻遲遲未有行動,反觀深圳在2021年亦試過發現布氏鯨出沒,當時曾下令設立臨時管控區,管制船隻進入相關水域。但香港官員萬千考慮過後,仍以不變應萬變,否決設立禁船區,以免影響航道,在在顯示官員不願承擔設立禁船區引來的爭議,少做少錯。可能在官員眼中,保護野生動物鯨魚亦非政策首要考慮,這與不少市民的期望出現嚴重落差。
見微知著,官員應對非常事件時,如果仍按本子辦事,背後思維是遵守了既有程序或規定,就算最後結果不如理想,官員也不算失責,只怪法例不夠完善。但今時今日,社會發展千變萬化,抱著這種官僚主義思維,已不合時宜,如此莫說救鯨,甚至連市政衛生等民生問題也解決不了。某些時候,施政須弄清首要目標,特事特辦,才是正道。不然,以為守住了程序,卻錯失了目標,亦非市民所願見。
當然,除了官員,市民也有責任。在租船出海觀鯨的市民當中,其實有多少是真正關心小布鯨的生死,大家心中有數,因為稍為了解鯨魚生態,也知道這麼多人出海是會對鯨魚造成騷擾,甚至威脅其生存機會。背後所推動的,恐怕是近年的打卡文化,在打卡大過天的心態下,自然要船隻駛得再近一些,對小布鯨生命威脅也大一些。由此可見,野生動物的公眾教育,仍是非常不足。
特首已開始為最新的施政報告展開諮詢,期望特首帶領各級官員戒除官僚主義思維的陋習,應對問題時,不要為了程序而失焦,在搞清楚首要目標後,必要時就要特事特辦,敢於承擔,以目標為本,才是市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