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搞廣告集團這個業務時,並沒有想過會很賺錢,我認為只要自給自足,不用再投入更多資金已經心滿意足。我甚至沒有為每家子公司定營業額和盈利目標,只要求他們有盈利,養得起自己便可以,但結果整體盈利率仍相當理想,甚至我以前認為這個行業無法達到的盈利率,在這裡卻實現了。
當然這要歸功於「共享成果」的理念,公司賺錢不是全歸老闆,員工分的部分比股東還要多。連同員工的薪水,同事從業務中獲取絕大部分的利益。除了一般員工,對於公司盈虧有更大影響力的業務主管,他們的心態和意識,扮演着更決定性的因素。
我們每家子公司的業務主管,在角色上都是公司的老闆,他們有公司股份,雖然不是大股東,但股份的數量也不少,公司的賺蝕對他們有切膚之痛。在業務營運上,我不會對他們指指點點,絕對放手和信任,他們可以像大老闆一樣自由決策。
這種老闆心態和意識,更能誘發個人的積極性,他們會更主動去為公司找生意。在服務上也更積極,更重視和客戶的關係,更願意為客戶走多幾步,因為每個客戶都是「我們的客戶」,而不是「你個客」。
在成本控制方面也更為務實,不用租甲級寫字樓,不用豪華裝修,自己也更願意身兼數職來減低成本。他們也不會為了彰顯自己的身分,增加無謂的營運成本,例如現在我們整個集團130人,連一個秘書的職位也沒有,打工的老闆,就未必願意放棄這個權利。
廣告人/周二、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