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管教的一個很重要原則是,趁管不到之前便放手。趁管到的時候放手,可以建立信任基礎,還可以邊放邊教。如果等控制不到才放手,便不是信任,而是無可奈何。
以用手機為例,到了中一便要自己出入,不能沒有手機,而且要和同學聯絡,問功課和討論專題研習等等,也要用到智能電話。學校和老師也慣以互聯網或社交媒體方式和學生溝通,要遠離電子產品根本沒可能。如果以中學必需一部手提電話為準則的話,我認為讓初小甚至幼兒把玩手機是太早,到中學才可以有手機便太遲。
到了高小,便可以考慮讓他們擁有一部由家長保管的手機,除非孩子一向被放任,不然這個時候仍然受管,你可以為使用電話定下約章,可以在家長監管下,在規定的時間裡,在容許範圍內使用電話。初初使用的時候,要「小劑量」,我認為每星期30分鐘手機時間已經很足夠,慢慢才酌量加長。
管教上,我傾向多點信任,不定太多規條。要影響一個人,信任的力量比管束大,信任能建立關係,太多規管卻顯示不信任,和這背道而馳。而且規矩太多也難以入腦,反而兩三條大原則,更能牢牢記住。在信任的過程中,有時還少不免會讓你失望,因為他們未能做到要求,這時他們更需要肯定,父母要相信孩子只是暫時未能,將來一定可以。
最後,還要經常出口術,讚他們自律、克制、有自制力等等,令兒女相信自己真的有能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