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19-03-05 06:00:00

對副業採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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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像告密似的跟我說,我有同事在外面跟其他人合夥做生意。我聽了後笑說同事有向我申報,而且照我所知,他已經退了股。事實上,我不止一個合夥人在外面有自己的生意,部分已經失敗或退出了,部分仍繼續經營,但都沒有隱瞞我。
 

其實我自己也不止搞The Bees這個集團,我還是樂苗坊的合夥人,也寫專欄和做老師,甚至還有很多其他公職。我是不務正業的表表者,自己其身不正,對同事也不敢有太苛刻的要求。當然,如果副業和集團業務有衝突的話,一定要事先申報,並申明如何處理衝突。如果業務性質不同,我都放任讓他們去搞。

反正即使我嚴格控制,他們也未必放棄副業,只是不讓我知道而已。正如小時候我爸爸嚴禁我做的事情,我全都做了,只是不讓他知道。這對我後來作為父親或管理者,有很深的體會,維持良好關係比嚴格控制帶來更好的效果。

有時分心去經營副業也未必是壞事,我自己也從經營副業或兼職中得到很多體會,可以應用在廣告集團這個主業上。我相信我的同事也從其他業務的體驗中,為集團帶來一些新點子。而且和其他人合夥做生意的過程中,也許發現我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合作夥伴,對我更忠心耿耿也不一定。

我自己雖然做很多事情,但都離不開推廣「共享成果」這個理念,無論企業的收穫或個人的經驗,也從共享中獲得更多。我希望同事要有清晰的定位,了解自己的使命是甚麼,並作專注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