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媒體標題「五成死亡確診者已打三針疫苗……」所驚嚇,再看內文指媒體統計過去一個月的死亡數字,發現打三針的比率最高,佔整體的五至六成。然後媒體訪問政府專家,他說留意到接種三劑疫苗的死者增多,而他的結論是不少人接種第三針已經超過半年,效力漸減,並呼籲高危群組要打第四針。
我相信只打了兩針的讀者,看到這樣的報道會不敢去打第三針,因為打三針的死得最多,而打第四針又要半年後。我不反對打第四針,但我認為這樣的報道誤解數字和誤導讀者,專家的解讀也沒有正視聽。
根據政府公布的疫苗接種數字,直至2023年1月15日,打0針的人有5.5%、1針的1.5%、2針的9.5%、3針69.4%、4針13.6%和5針0.6%。現在政府公布的死亡個案,不一定是新冠引致死亡,而是死時帶新冠病毒,如果打3針無法減低死亡率的話,死者中應該有接近七成是打了3針,而不是媒體統計的五至六成(既然是統計,為何沒有確切的數字)。
要比較死亡率和接種疫苗次數的關係,我認為政府公布的另一組數據更有參考價值。由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1日,確診新冠而死亡的比率是0.46%。打0針的死亡率是2.03%、打1針1%、2針0.2%、3針0.12%、4針0.21%,打3針的死亡率比打4針更低,不過在統計學上應該沒有顯著的差異性。
當然,實際的死亡率會低於此數,因為部分人得了新冠而沒有上報,部分則根本不知自己得了新冠,但用來比較不同接種次數在減低死亡率方面,這應該更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