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政府已經刊憲,就舊樓強拍降低門檻。現時樓齡超過50年的舊樓,強拍門檻是八成,修訂條例後門檻將降低至65%至70%。除此之外,以往一些需要拼合多個街號的地盤因法例問題未能一併大規模重,現在修例亦建議簡化合併地盤重建,包括免除共同樓梯的規定。
修例後當然有利發展商收購重建,但根據筆者過往經驗,舊樓重建仍有其他嚴重問題需要面對。現在發展商最困難的是有潛質重建的地盤愈來愈少。此話何解?發展商重建舊樓主要是希望重建後將來的物業樓面面積有大幅度增加,以及樓價可以進一步提升,從而抵銷向舊樓業主高價收購及建築成本而爭取利潤。
但過往10多年來,一些四層或六層高的唐樓,已經陸陸續續被發展商收購及重建,剩下來那些八層或以上的舊樓,發展商已經很難從重建中獲得額外的樓面面積。一些極端的例子如佐敦的「八文樓」,如果根據現時的法例去重建,將來的樓面面積比現在的還要大幅度減少,那麼發展商又有甚麼誘因去收購重建呢?
因此,如果單靠市場去進行舊區重建,只靠下調強拍門檻是不足夠的,政府還要從地積比及城市規劃方面下些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