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留意到一單供股,令未生感到非常佩服。
近年在港交所(388)和證監會壓抑部分攤薄較大的集資下,一般供股原因都是會改為更詳細的營運用途。有些走鋼線的公司則說,用於放貸及投資證券用途,已經此路不通。有見及此,亦有些資金似乎較為充裕的公司,不知為何先借取高息款項,然後說國內資金因為外匯關係或預留收購及發展資金無法或難以匯出,又或是說難以向大型金融機構或是小型財務公司找到適合的融資方式進行,故需要採取「大折讓,大比例」供股集資還債。
但未生認為,作為一個合資格財務人員,為何公司在現金充裕下,沒有預先把國內大型銀行的資金以人民幣進行抵押,在香港借取美元或港元貸款進行套息運作,一來可降低利息成本,二來可便利境內外資金運作,三來可以不用以嚴重折讓價格向股東供股,使股東權益一直遭不斷攤薄,實在是失職。但港交所仍接受以上成為解釋,證監會也視若無睹,未生亦認為難以接受。
不過,該公司除以上原因,對供股有另一種新的解讀,讀下去連自己也覺得很動人,包括:
(1)拋出一篇A Unified Theory of Tobin’s q, Corporate Investment, Financing, and Risk Management (2011,Journal of Finance)之論文,指出營運資金管理對其他企業決策的核心重要性。其中的分析表明,例如流動性的邊際價值應該對公司的最優投資水平和債務結構產生深遠的影響,登時把供股提升到理論層面。
(2)指出股份的成交價已長時間低於資產淨值,董事擬購回股份以增加投資股份的吸引力及吸引更多機構投資者。
但是,未生認為,根據2017年底報表,公司有近60億元的現金及投資,其中10億元遭凍結,影響其實不大。 另外,供股會令資產值攤薄,現在又說要回購,是否暗示供股後股價會進一步下跌?
再者,該公司是慣犯,在2006年及2007年前大股東通過分派放棄了控股權,為集中股權關係,前控股股東曾以80%折讓供股目標為全購,但供股雖成功,而全購失敗,後由一個集團式大莊家接手。
莊家接手後,開始出售各項過往資產套現,並和莊家旗下各家上市公司換股、購入資產、入股旗下證券公司,逐步把公司資金據為集團運作之用。2016年成功利用「三馬」把股價炒上後,開始進行完整「向下炒」運作,先供股,然後配股,之後合股,並注入系內資產套取現金,現在又進行多一次供股。至於是次供股之包銷商,則為其之前未能購入剩餘70%股權而被迫售出之公司,是不是很神奇呢?
未生不明白,為何大莊家明知不可以為之,為何要和監管當局對抗並折騰小股東?或許是因為一種天生不服輸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