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連公屋、居屋、私樓在內,共有260萬個住宅單位,分布於4萬幢樓宇,其中165萬人擁有至少一個物業,包括了聯名持有,即約20%人口是業主,如果扣去了40%的公屋住戶,即業主的數目約是租客的一半。
至於擁有2個物業的人,則有28.5萬人,3個單位或以上的,有8.6萬人。最大業主則擁有1.56萬個物業單位,包括了住宅、商業、工業、舖位,估計應是公司,也估計應是「新鴻基地產」(016)。
260萬個住宅單位,如以50年折舊至0計,即是除非每年新建樓宇加上翻新重建的數目,除非有5.2萬個,否則平均樓齡應是不斷增加,換言之,我們住的物業是愈來愈舊。
這個問題除了我之外,好像從來沒有人提起過。當然不會所有人都不知道有這問題,大家只是詐傻扮懵,皆因一旦提出來,又沒有解決方法,豈非自尋煩惱?
這好比當年我問某位仁兄,說為何居屋要抽籤,不可以輪候,他很聰明地指出,輪候的時間實在太久,大多數人等到死也等不到。因此,為了掩蓋這個恐怖的事實,政府唯有推出抽籤這方法,掩人耳目、混淆視聽,反正市民蠢人這麼多,也不可能發現這事實。
住宅單位的平均樓齡愈來愈舊,有甚麼問題?
以冷氣機為說明:在七十年代,冷氣機並不十分流行,因此新建單位並無冷氣位置,其實,如果安裝窗口機,屬於僭建,不但違法,而且有結構性危險。
到了八、九十年代,新建住宅開始有了冷氣位置,可以安全地安裝了。然而,到了這九十年代中期,又漸漸流行分體式冷氣了,於是,人們又不得不去僭建,以安裝分體部分。不消說,這些僭建既違法,又危險。
我記得在董建華、曾蔭權年代,流行所謂的「環保騎樓」,其中的一個功用,就是用來安放分體式冷氣。後來人們說這「益地產商」,又作出了規限,不過具體是怎樣,我也沒去深究。
總之,現時還有大量七、八、九十年代的舊樓,其設計完全不符合現代需要,只是人們從來只關注「有樓住」,從來沒有人關心樓宇的新舊問題,說穿了當然又是相關人等太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