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9-01-18 06:00:00

廢除預繳稅的經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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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李兆富早前趁財政預算案未公布寫了一篇文章,批評「港式預繳稅」是香港稅制最不合理的設計,並呼籲陳茂波司長將不合理的預繳稅制度廢除。文章發表後,友欄《審計密探CIA》的苦瓜大師則發文澄清了一些會計觀點,例如本地薪俸稅只有「暫繳稅」而無「預繳稅」,因此「港式預繳稅」其實並沒有在打工仔還未收到薪俸前預收稅款的問題。孰是孰非?先把經濟分析的答案說在前頭,預繳稅或暫繳稅合理與否看的有兩點:稅率及行政成本。從會計角度看,苦瓜大師對;但從經濟角度看,兆富兄亦沒有錯。

政府延遲抽取薪俸稅,打工仔無疑可賺點利息。(資料圖片)

政府延遲抽取薪俸稅,打工仔無疑可賺點利息。(資料圖片)


談預繳稅,兆富兄提到經濟學泰斗佛利民在美國財政部工作時想出這條「絕世好橋」。身為佛民利的徒孫,我當然記得他對這戰時的「絕世好橋」悔不當初:It never occurred to me at the time that I was helping to develop machinery that would make possible a government that I would come to criticize severely as too large, too intrusive, too destructive of freedom.


在芝大時,一位師兄的博士論文量化了這悔不當初:預繳稅替政府增加稅收28%!兩位師傅(一位是諾貝爾獎得主,另一位是現任白宮經濟委員會的首席經濟師)卻認為,雖然提升政府徵稅效率會助長大政府,預繳稅等有效徵稅安排對接受政府資助的市民是好事。納稅人呢?納稅人不一定反對徵稅更有效,納稅人反對的是政府使錢太有效,因為使錢有效會鼓勵受政府資助的壓力團體爭取大政府。是的,會計角度看稅制,往往忽略了長遠而言稅率受不同壓力團體左右。納稅人支持效率低的精準扶貧和反對效率高的全民派錢,都有其政治經濟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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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稅率並非一成不變,經濟學角度討論預繳稅或暫繳稅時重點應放在制度的行政成本。政府解釋,現行薪俸稅的暫繳稅安排符合納稅人在賺取有關入息後才須繳稅的原則,亦兼顧到各方的行政效益:「納稅人只須每年報稅一次……僱主無須在每次支薪時,替員工扣起稅款交予稅務局……納稅人賺取了有關年度的至少9個月入息,才須繳付同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暫繳稅;餘下的百分之二十五則在賺取全年入息後才須繳付。」這是「暫繳稅」與「預繳稅」會計上的分別。兆富兄回應苦瓜大師時卻提出,因收入下降申請緩繳安排的行政成本可免則免。


按行政成本可免則免的經濟邏輯,我認為更簡單有效率的薪俸稅,是等一年後薪俸收入確認後才繳交。政府延遲抽取薪俸稅,打工仔無疑賺了點利息,這可視為把有效稅率降低一點。但由於薪俸稅只佔政府收入比例一成左右,延遲抽稅對政府庫房影響輕微。這樣省卻申請緩繳的行政成本,才是真正兼顧賺取有關入息後才須繳稅的原則和行政效益。 


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及資訊經濟計劃附屬學者 
http://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逢周一、三、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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