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築物佔全港總用電量約九成。有見及此,機電署訂立《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規管建築物內主要屋宇裝備(即空調、電力、照明及升降機和自動梯裝置)耗電量。 為進一步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機電署已於去年12月11日刊憲頒布2015年版《屋宇裝備裝置能源效益實務守則》和《建築物能源審核實務守則》。 新推出守則較現時使用的2012年版更嚴謹,能提升10%能源效益。預計至2025年,該條例可為本港所有新建築物節省約50億度電,相當於減少排放350萬公噸二氧化碳。 兩份2015年版實務守則頒布後將有6至9個月適應期。詳情參閱機電工程署網頁(www.beeo.emsd.gov.hk)。 機電工程署與《am730》合辦本欄,隔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