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共享單車公司宣布倒閉。除了香港,國內共享單車業龍頭摩拜和OFO亦遇上不少困難,似乎是代表共享單車這個經營概念不可行。
其實共享經濟的原意,是把社會上的閒置資源,利用網上平台把資源運用得更有效。例如Uber及Airbnb等共享經濟概念的公司,資源都是平台參與者自己擁有、自己管理,Uber及Airbnb只是扮演管理平台的角色。與共享單車公司需要大量購買單車的模式不同。情況如科網一樣,本質是使用家更容易互相連結和獲得資訊,因此成就了如Google和百度這樣的科技巨擘。
可是在2000年,不少企業因為市場熱捧互聯網,隨便製造一個網頁,完全沒有提供任何方便用家的服務,最終當然泡沫爆破。因此,筆者仍然認為共享經濟的理念是可行的,只是作為投資者應多理解個別公司的理念及營運模式,而不是徒具共享之名,沒有共享之實。
作者為滙業證券行政總裁,證監會持牌人士。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