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8-01-02 06:00:00

股票禁售期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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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禁售期運作明朗,市場中人有例可依。(資料圖片)

股份禁售期運作明朗,市場中人有例可依。(資料圖片)

個人其中一路投資策略,是看禁售期做股份炒作,詳細炒作已經寫在《殼股財技》這本書當中。因為很多上市公司都以賣殼為目標,所以按住半新股的禁售期炒作,可以博其溢價賣殼,大炒一轉賺錢。

按照最原本的上市規則條文,創業板和主板的禁售期通常為1年。只是過了半年,可以做批股動作,大前提是不改變控股股東地位。

後來在約兩年前,開始盛行一種操作,叫「自願延長禁售期」,那是由上市公司方提出,通常是延長至兩年至三年不等,那是因為殼股數目太多,聯交所很怕「啤殼」,所以「自願延長」是為了證明自己非為啤殼而上市。

嘿嘿,雖然文件官方叫「自願」,但是否真的「自願」,那就見仁見智了。

「啤殼」的操作,可以分成「炒殼」和「賣殼」,聯交所中人未必認識市場運作,所以會誤把兩回事,當成一回事去看待。

「賣殼」是沒有大問題,也不會連累股民輸錢,因為賣殼是好消息,股票往往會炒高,因為股民要波幅,舊主要脫手,新主要隻殼,這是一箭三鵰,家家有求的操作。投資者不會抗拒手持的股票賣了殼,因為這是激活價格的併購消息。

「炒殼」則不然,因為當時創業板容許全配售上市,所以創業板殼在貨源歸邊的情況下,股價可以炒到十幾倍,然後單日大跌九成。

由於這類炒作前期沒有散戶可以參與,加上股價波動太大,散戶輸錢居多,監管的自然不喜歡。由於「炒殼」被歸類成「啤殼」問題,所以當時所有提高「啤殼」機會成本的政策都被用上,也包括「自願延長禁售期」了。

證監會不是笨蛋,他們後來也知道,根治「炒殼」問題的方式是扳倒全配售,跟禁售期長短無關。所以自從全配售上市方式閉幕後,炒殼行為杜絕了,市場少了罵聲媽聲,監管機構也收貨了。

自近半年起,睇番眾多上市公司,又不見到有「自願延長禁售期」,市場繼續按上市規則的本子運作。延長禁售期只是提高賣殼的機會成本,因為期殼交收的風險大增,隔幾年,唔知老闆會唔會交收或者消失,延長禁售期跟炒殼問題無關。

何況在數月前,聯交所有新的諮詢文件,除了「創新板」同股不同權之外,其中一項小改革就是禁售期。既然有新政要諮詢,要討論改革,那麼改革前就不要玩甚麼自願不自願,按回本子辦事好了。

現在禁售期的操作明朗化,最新的諮詢報告講到明,創業板改做兩年,主板不變。既然東西搞清楚,白紙黑字講到明,那對投資者、市場中人都係好事,至少大家不用估估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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