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真的有決心要扭轉把應該首先用來居住的房屋作投資或投機的風氣,令有限的房屋供應回歸基本,只主要針對真正的住屋需要,首先應該在未來一段長時間內全面推行「港人港地」,逐步令在整體房屋存貨量中,有更高的比例只能針對本地的住屋需要。
這樣做確有可能同時製造另一些問題。如果可以用來投資或投機的房屋數量因此而下跌或不會再有新增的供應,而這方面的需求持續存在,那些已經在業主手上的私人房屋,豈不是會逐漸變得更加奇貨可居,炒賣投機更嚴重嗎?
這一種風險確實存在。所以,說要全面推行「港人港地」,不單是要把這個做法視為一個回應中短期住屋困境的政策項目,而應該視之為一個扭轉香港房屋格局的整體政策中的其中一著,其他政策配套也必須予以逐步推行。「資產增值稅」的作用就不容忽視。
土地房屋作為香港最珍貴、最重要的資源也是民生必需品,只能針對需要,不應拿來炒賣。以投資出發來買賣房屋,也應該盡量壓止。而在投資房屋上得到的回報也應該較大幅度回歸社會,越是短線得到的回報,便應該越大比例歸還社會。幾十年來香港走錯了路,才會造成今天住屋困難,樓價難攀。
所以,政府在全面推行「港人港地」的同時,也可以同時逐步全面推行「資產增值稅」。一個可以減低短期市場震盪,並讓現時的投資者可以有機會調整投資組合的做法,是政府宣布在3年或5年之後推行一個較溫和的房屋資產增值稅水平,然後再以往後的3年或5年作一個周期,把這個水平逐步提升。而徵收的水平,也可以因應持有資產的年期長短來作調整。持有房產期越長,即是作長線投資的,徵收的增值稅率可以較低。持有資產期短的,即是只作投機炒賣的,就要繳交更高比例的資產增值稅。把投機收益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