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
2018-02-09 06:00:00

理想有別現實 德甲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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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甲球隊本季在歐聯呈弱勢,雖然拜仁慕尼黑仍無例外地晉身淘汰階段,但也僅此而已。作為應屆世界盃冠軍、近10年向以培育年輕球員著名的國度,偏偏國內球隊卻欠缺整體對歐洲的威脅。舉個例,近年西甲除了巴塞隆拿、皇家馬德里等殺入歐聯決賽,就連歐霸盃也常見到不下一支西甲球隊,能踢至4強甚至決賽,這種無論一、二線也極具影響力的狀態,德甲落後的距離,似乎不少。


我們從另一故事說起。漢諾威近20年大部分時間都留在德甲,球會主席、現年73歲的簡特(Martin Kind)申請完全控制球會,但他去年9月向德國足協提出申請,卻遭到巨大阻力。其實簡特自1997年起便開始資助漢諾威,只是其資助金額整體不達標(至少要跟主要贊助商同額),但話分兩頭,簡特曾為球會建設新球場及青訓中心,漢諾威更曾有踢入歐洲賽之機會,也算頗有交代。問題是,他所面對的,是德國著名的「50+1」條例。
 

「50+1」之理念
「50+1」是1998年10月由德國足協頒布,簡單解釋,就是球會成立股份公司籌集資金,同時又確保球會會員仍享有最大表決權(並非營運、投資資金分配)。那是以非盈利為目的之最早誕生理念,球會擁有權有所改變,卻不致於落入單一某某大股東身上,一如阿巴莫域治般控制車路士。

這個「50+1」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事實上,德甲球隊當中,亦有利華古遜及禾夫斯堡等屬單一企業集團全權擁有(也有一條「利華古遜法」——以投資者身份,連續20年投資球會便可申請,利華古遜背後的是拜耳藥廠,禾夫斯堡則是大眾汽車集團),RB萊比錫則符合「50+1」,卻巧奪了球會的一切話事權,更有賀芬咸班主霍普於2015年正式成為大股東(同樣個人投資20年以上,超過3億歐元)。

不過,對德甲整體而言,由於球會經營要自負盈虧,所以,開支上只好極度審慎,很少出現高額投入,有潛質優厚的球員冒起,亦旋即被其他球會挖走,這跟法甲有點相像。其實除了本土球員之外,不少外援亦於德甲取得進步及踢出名堂,從而成為「潛力股」,但他們縱使留在德甲,亦往往等待到約滿而不跟球會續約,然後免費轉會至拜仁,因此也有不少人批評拜仁不斷削弱競爭對手實力,令其他球隊抗衡性減弱,但個人認為,只要一切手續上合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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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蒙特元氣大傷
現時德甲18支球隊之中,有12支(即三分之二)支持改革,包括拜仁董事會主席路明尼加,他表示「50+1」觀念已經和時代脫節,球會應可自行決定要不要向外來投資者開啟大門。至於其餘三分之一(6支,實際上也只有3支是反對改革),多蒙特屬最大反對者,但一切表象說明,他們是德甲球會於「50+1」條例下,無法持續在歐洲賽場作出威脅的最有力代表!多蒙特近年造就不少天皇巨星,如羅拔利雲度夫斯基、曉姆斯及奧巴美揚等,但不是高價放走就是免費離開,好不容易湊合了一個具天份的陣容,但不到兩、三年又被拆散。

這也是經營上的無奈,記得千禧年伊始,多蒙特是如何大力投放,引入真高拿、路斯基及阿武羅素等球星,結果因管理欠佳,在歐洲賽中取不到成績,一度瀕臨破產邊緣,幸得現任CEO華斯基撥亂反正,但畢竟已元氣大傷,用了四、五年時間才重回正軌!而且,在「50+1」底下,一樣有曾經虧損的經營者,如北方球會雲達不來梅及漢堡。我認為,為了更配合現代足球,德甲就算不完全廢除,至少也應在「50+1」以外,開拓一些新方案,去吸引投資者並擁有決策權,神聖純潔的非盈/營利體育理想,很難實踐於職業足球,更不想看到,拖垮了德國足球發展的,竟是球迷的執著!所以,任漢諾威球迷如何想簡特離開,但他成為話事人也是大勢所趨。當然,他不會立即購入尼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