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神」李靚蕾昨晚再度上載千字文,指控出關後的王力宏,帶同3名陌生男子硬闖她家,並要求她關掉監控,行為嚇哭了孩子。及後王力宏的經理人公司指李靚蕾想像力太豐富,又解釋與王力宏一起登門的3位男子身分,指王力宏未有見到仔女,感到悲傷。
「蕾神」今早再度出擊,並逐點反擊王力宏的指控,王力宏稱其中一名男子為「夫妻」生活助理,李靚蕾澄清只是王力宏私人助理,「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並提到自己有報警。對於被指想像力豐富,「蕾神」反擊指如對方同意,她可以提供證據。更指常歡迎王力宏回來探仔女,但不是硬闖及隱瞞第三人的存在。最後,靚蕾反問是那一位律師會建議他違反協議,帶未經同意的3個男人硬闖。
全文內容如下 :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歡迎,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甚麼要違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甚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甚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哪一律師會建議你違協議,帶着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拔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甚麼,會比你現在的行徑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甚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 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甚麼需要遮蔽甚麼不需要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