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抗爭示威遊行持續,警方昨晚在港鐵葵芳站內發射多枚懷疑催淚彈,其後警方表示發射的是橡膠彈。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催淚彈只能在露天地方發射,根據國際標準,催淚氣體難以在室內消散,若在站內累積至一定濃度可致命,外國曾發生於室內誤放催淚彈引致死亡的個案,警方不應在室內施放催淚彈。
王浩賢質疑警方違反指引,並不合法亦不恰當,是濫用催淚彈。他又認為警方拘捕示威者,亦要顧及現場人士安全。
王浩賢又指,有警員於太古站內向示威者使用胡椒球槍,可造成嚴重的傷害,亦可能引發人踩人等致命意外,質疑警員想「把人當成活靶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