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電器男技工去年7月底在家中砌模型時,涉嫌將兩隻跳上桌子的家貓的貓尾用刀割傷,又將另一隻家貓掟向牆壁,他早前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星期,同期執行。
辯方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
辯方今早在庭上引述背景及心理報告,指被告並非慣用暴力的人士,案發時只是一時衝動,出於脾氣所致。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於兩項虐畜罪各判監2星期,同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徐俊賢承認於2021年7月30日在屯門青山公路順風圍一村屋內,殘酷地惡待兩隻短毛家貓,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而導致該兩隻短毛家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