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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12:46:00

大公報記者查冊涉虛假陳述 准以簽守行為12個月撤回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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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記者查冊涉虛假陳述 准以簽守行為12個月撤回控罪

大公報記者查冊涉虛假陳述 准以簽守行為12個月撤回控罪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虛假陳述罪成,警方另亦接獲投訴指一名《大公報》記者涉作出類似行為,其後拘捕涉案47歲黃姓男子。該名男子被控虛假陳述,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稱考慮到被告受僱、沒有案底,以及為單次事件,經控辨雙方商討後,同意以簽2,000元保守行為12個月處理,並撤回控罪,另須繳交1,000元堂費。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隨即質疑,本案和蔡玉玲案大致相同,同樣有份處理該案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則強調,兩案檢控的考慮標準和尺度完全一樣,而蔡玉玲正上訴中,故不宜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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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去年8月16日《大公報》頭版刊登一篇「大公報記者昨遭神秘私家車跟蹤」為題的報道,提到記者被一輛私家車跟蹤,被告以大公報香港有限公司名義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目的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惟此陳述是虛假。該篇報道刊登了該車車主姓名、車牌、首次登記日期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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