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陸陸雞煲火鍋」負責人張俊傑被控違反防疫規例,未有確保食客在入座前掃「安心出行」或填寫個人資料,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
案情指,警方上月15日晚上巡查涉事火鍋店時,發現有2名食客填寫錯誤的電話號碼,另1人就無用「安心出行」或填寫個人資料,42歲的火鍋店負責人張俊傑,當場涉嫌違反防疫規例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疏忽。
求情時承諾會增防疫措施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其中一位東主,患有心臟衰竭,疫情下餐廳收入不穩,被告認罪有悔意,亦「知道抗疫期間要做好啲」,本案已讓被告上了寶貴一課,他會新增防疫措施,安排專員「站崗」,確保顧客填好表格等,希望法庭以罰款處理。裁判官香淑嫻最終將罰款的量刑起點定在1.2萬元,因被告認罪扣至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