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葵涌分區雜項調查隊、特遣隊及軍裝巡邏小隊,聯同食物及環境衞生署人員,昨日下午突擊巡查區內20間餐廳,以確保有關處所及顧客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行動中,發現7間餐廳內的12名本地男子及9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9至64歲,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食肆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該7間餐廳的負責人亦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的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將向該些負責人發出傳票。
警方呼籲市民遵照法例規定使用「安心出行」,齊心抗疫。若有餐飲業務處所違反規例中有關「安心出行」的措施,其負責人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有關餐飲業務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翌日下午6時正至第二天上午4時59分停止提供堂食服務,同坐一桌的人數不得多於兩人,為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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