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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8 17:25:00

性侵女同志|扮「TB」男強姦非禮罪不成立 律師叮囑:以後小心做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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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扮「TB」的無業男子涉性侵女同志,被控強姦及非禮罪名,今日在高院裁定有關罪名並不成立。(資料圖片)

涉扮「TB」的無業男子涉性侵女同志,被控強姦及非禮罪名,今日在高院裁定有關罪名並不成立。(資料圖片)

一名30歲無業男子在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中自稱是「TB」(男性化的女同性戀者),相約20歲女同志X到酒店性虐,他被控強姦及非禮兩罪,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裁決。法官邱智立今早完成引導,6男1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超過5小時,於下午4時半達至裁決,以5比2裁定強姦罪不成立,並一致裁定非禮罪不成立。而被告得知脫罪後,向陪審團鞠躬致謝,散庭後,被告律師叮囑被告,「以後小心做人啦,得到教訓」。

被告在庭上曾辯稱登入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只想「識女仔」及「純粹八卦」,填上「TB」只為盡快登入,不肯定事主X是否女同性戀者,因事主「從來無表達過只鍾意女人或者唔鍾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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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無留意「girl」含意

控方指事主X稱希望找「A girl who cares for me」(關心我的女孩子),被告供稱看到「girl」這個字,但沒有留意當中含意,只留意「cares for me」,被告又指在網絡世界「唔會每句去深究」。被告亦否認於女同志交友網站中欺騙X,誤導對方相信自己是女性,從而與X進行非法行為。

控方早前結案陳詞時指,事主X誠實可靠,雖然X曾與被告就性虐話題有露骨對話,或令人覺得X的性觀念較開放,但即使如此,她亦有權選擇發生關係的對象,尤其是對方性別;辯方則指,被告從沒有向事主X表示過自己是女性,如X單方面誤會被告是女性,則不應歸咎於被告,而是雙方可能溝通得不清楚,被告可能因「衰仔、貪玩」上女同志交友網站,但並不等同他有刑事意圖。

30歲被告曾子豪被控強姦及非禮,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及猥䙝侵犯女事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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