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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04:30:00
日報

李家超:須為行為負責 保安局長指學生身份留法庭求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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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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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拘捕4名港大學生一事,政務司長李家超昨出席立法會後指,不希望看到任何人犯法,要十分清晰地把守法的重要性告訴所有人,故任何人或組織違法,執法部門須依法處置。李強調,香港是個守法社會,很著重法治的重要,每個人均須為自己行為負責,冀市民做任何事時從守法角度去三思。
 

保安局長鄧炳強(圖)則指,4名港大學生涉宣揚恐怖活動——嚴重罪行,無論被捕人甚麼身份,犯法就要付出代價,學生身份可以留在法庭求情用,卻不會因其有特定身份或職業而不控告。鄧表示,普通評論「當然不會犯法」,至於為何悼念死人構成煽動恐怖活動,他僅稱每宗案件須按證據處理。另外,他回應教協、民陣解散,重申所犯罪行不會因自行解散而一筆勾銷,惟對方自行解散算減低對社會的遺害,亦減低其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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